黎伯明、桂平市人民醫院人格權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桂0881執290號
判決日期:2021-07-01
法院:桂平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黎伯明與被執行人桂平市人民醫院健康權糾紛一案過程中,被執行人于2021年2月7日將案款146441.17元(含賠償金142797.17元,案件受理費1578元,執行費2066元)匯至本院子賬戶。本院將案款14375.17元直接匯至申請執行人黎伯明提供的銀行賬戶內,將本案執行費2066元轉入國庫。經被執行人自動履行,本案標的已執行到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案件立案、結案問題的意見》第十五條之規定,該案按執行完畢方式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判決日期
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