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巨元瀚洋板式換熱器有限公司與新疆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新4021民初1352號
判決日期:2021-07-08
法院:伊寧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四平市巨元瀚洋板式換熱器有限公司與被告新疆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1日立案。原告四平市巨元瀚洋板式換熱器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以雙方達成和解并以履行完畢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四平市巨元瀚洋板式換熱器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1227.00元,由被告新疆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馬愛杰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四日
書記員哈拉依嫩·艾爾肯
判決日期
202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