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華博供用電工程有限公司、黃云追索勞動報酬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jiān)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云06民申26號
判決日期:2021-06-11
法院:云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再審人南京華博供用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化博)與被申請人黃云、姜發(fā)均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不服云南省永善縣人民法院(2018)云0625民初165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于2021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本案現(xiàn)已審查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南京華博申請再審的請求:再審本案,判決撤銷云南省永善縣人民法院(2018)云0625民初1651號民事判決書第二項;改判駁回黃云對我公司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原審違反法律規(guī)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quán)利,未向申請再審人送達起訴狀副本,也未經(jīng)傳票傳喚申請再審人,判決書也未送達申請再審人,依法應再審本案
判決結(jié)果
一、指令云南省永善縣人民法院重審本案;
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
合議庭
審判長周應彪
審判員王碧
審判員李韜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書記員肖筱
判決日期
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