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宗、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審查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川01執異835號
判決日期:2021-06-04
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行王軍、楊武、沈振華、黃中文、王培勇、王青宗、婁雨雷、葉鵬、郭露西、陳永、余慶、郎琳、喬少峰、鄧親華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王青宗向本院提出書面異議。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王青宗稱,本院在執行中查封了其在中國建設銀行的6214××××4888_156_1銀行賬戶,該賬戶系其社保賬戶,如若查封就無法維持正常生活開支。故請求解除對該賬戶的凍結。
本院查明,本院依據已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證處(2019)川成蜀證執字第1534號執行證書,受理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執行王軍、楊武、沈振華、黃中文、王培勇、王青宗、婁雨雷、葉鵬、郭露西、陳永、余慶、郎琳、喬少峰、鄧親華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執行案號(2020)川01執1649號,執行標的為本金6600萬元及對應利息、違約金。執行中,本院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2020)川01執1649號之二十四執行裁定,對王青宗的6214××××4888_156_1賬戶予以凍結。
另查明,王青宗的社會保障卡賬戶為中國建設銀行6214××××4888賬戶
判決結果
駁回王青宗的異議請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合議庭
審判長于洋
審判員楊桓
審判員王軍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書記員榮之靈
判決日期
202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