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人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與寧夏恒力鋼絲繩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寧0205民初1126號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寧夏人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寧夏恒力鋼絲繩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進行了審理,原告寧夏人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原告寧夏人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471元,由原告寧夏人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孫建軍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季元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