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岡市佳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彭建文等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湘0581民初1771號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湖南省武岡市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原告武岡市佳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與被告彭建文、武岡市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21年6月9日公開開庭進(jìn)行了審理。開庭后,原告武岡市佳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撤回對被告彭建文、武岡市建筑工程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zhǔn)許原告武岡市佳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對被告彭建文、武岡市建筑工程公司的起訴。
本案受理費(fèi)740元,減半收取370元,由原告武岡市佳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負(fù)擔(dān)
合議庭
審判員張小鴻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馬磊
代理書記員熊潔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