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泵閥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銷售分公司、唐山市城市建筑工程總公司合同、因管理、不當得利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冀1002執541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廊坊市安次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上海市海洋泵閥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銷售分公司與唐山市城市建筑工程總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履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本院(2020)冀1002執保475號案件凍結的被執行人唐山市城市建筑工程總公司(現更名為唐山城市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長寧道支行13×××80賬戶的凍結。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強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劉展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