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吉林省海天農牧業有限公司、崔立國、鄭亞芳追償權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吉0302執335號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有效節約司法資源,經申請執行人同意,本院決定將申請執行人四平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吉林省海天農牧業有限公司、崔立國、鄭亞芳追償權糾紛一案合并到(2021)吉0302執333號案件中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2021)吉0302執335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執行員牛云鶴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張兆博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