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蒙西商砼有限公司、中益誠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冀0202財保2號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內蒙古蒙西商砼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的銀行存款301439元予以凍結。申請人以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滄州中心支公司提供的等價值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中益誠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解放路支行的賬號13×××61內的存款301439元,期限為一年,自2021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
案件申請費2027.2元,由申請人內蒙古蒙西商砼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郭杰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李忱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