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遼吉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陳敏 其他案由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吉0382執恢172號
判決日期:2021-06-30
法院:雙遼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雙遼吉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陳敏其他案由一案中。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雙遼市人民法院(2020)吉0382執887號民事調解書。已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并對被執行人名下金融、工商登記、不動產、車輛等財產線索進行網絡查控,沒有發現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2021)吉0382執恢172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員:王玲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周小峰
判決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