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林;貴州御龍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黔2328執901號
判決日期:2021-06-26
法院:貴州省安龍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張林林與被執行人貴州御龍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貴州省安龍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安勞仲裁字[2021]005號仲裁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依法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本院于依法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本院通過總對總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到被執行人貴州御龍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有存款20000元,本院已依法扣劃并通過案款發放系統將執行款發放給申請執行人張林林,執行費200元由被執行人貴州御龍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擔。至此,生效文書確定內容已全部履行完畢,本案執行完畢,予以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判決日期
202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