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季春與天津東方奧特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遼0922民初475號
判決日期:2021-06-25
法院:遼寧省彰武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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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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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審理李季春與天津東方奧特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2月2日立案。2021年3月26日,原告李季春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判決結果
本案按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9800元,減半收取4900元,由原告李季春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周建軍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張一博
判決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