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煙臺東圣電信設備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6財保57號
判決日期:2021-06-25
法院: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煙臺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煙臺東圣電信設備有限公司、煙臺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趙君才銀行存款人民幣39027413元或查封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煙臺中心支公司以擔保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煙臺東圣電信設備有限公司、煙臺市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趙君才銀行存款人民幣39027413元或查封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煙臺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長董玉新
審判員徐承鳳
審判員陳勇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書記員夏文婕
判決日期
202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