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飛天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千百知飲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豫0622執2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6-22
法院:河南省淇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河南飛天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千百知飲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經查,被執行人千百知飲品有限公司名下登記有一宗位于河南省新鄉市延津縣新長南線南側、通袁線東側的土地及房產,(權證號/合同號:豫(2018)延津縣不動產權第0000026號)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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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查封被執行人千百知飲品有限公司名下登記的一宗位于河南省新鄉市延津縣新長南線南側、通袁線東側的土地及房產,(權證號/合同號:豫(2018)延津縣不動產權第0000026號),期限為三年。
被執行人負責保管被查封的財產。在查封期內,被執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財產,但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被查封財產損失的,應由自己承擔責任。在查封期間內,被執行人不得轉移被查封財產,不得對被查封財產設定權利負擔,不得有妨礙執行的其他行為。
需要續行查封的,應當在查封期限前屆滿15日內向本院提出續行查封的書面申請,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劉俊英
審判員段紹光
審判員李文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書記員高亞坤
判決日期
202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