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新奧燃氣有限公司、武連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冀01民終1393號
判決日期:2021-04-30
法院: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石家莊新奧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奧公司)與被上訴人武連輩,原審被告劉立偉、河北冶金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冶金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正定縣人民法院(2020)冀0123民初184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正定縣人民法院(2020)冀0123民初1845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正定縣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石家莊新奧燃氣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5858.00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劉清振
審判員王靖
審判員李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書記員張曉燕
判決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