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4江蘇蘭陵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與四川石油天然氣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省宿州市防腐安裝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蘇0492民初1064號
判決日期:2021-06-08
法院:江蘇省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江蘇蘭陵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與被告四川石油天然氣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安徽省宿州市防腐安裝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進行了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要求撤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江蘇蘭陵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12717元,保全費5000元,合計17717元,由原告江蘇蘭陵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高妍彥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書記員劉潔
判決日期
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