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業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凱迪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陵縣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皖0223民初1445號
判決日期:2021-05-27
法院:南陵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華業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凱迪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陵縣凱迪綠色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立案。2021年3月23日原告浙江華業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撤回對被告凱迪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浙江華業電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對凱迪生態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訴
合議庭
審判員汪世亞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朱若浴
判決日期
202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