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德陽市海天高新技術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川0107民初11044號
判決日期:2021-05-24
法院: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訴被告德陽市海天高新技術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立案。原告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于2021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撤訴。
案件受理費12399元,減半收取6199.5元,本院不予收取
合議庭
審判員蘇曉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張繼林
判決日期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