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滑縣公路管理局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526民初885號
判決日期:2021-05-24
法院:河南省滑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李海峰因與被申請人滑縣公路管理局、第三人寶德照明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為方便以后案件的執行,申請人李海峰于2021年1月25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依法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滑縣公路管理局、第三人寶德照明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價值179.5萬元的財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滑縣公路管理局、第三人寶德照明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價值179.5萬元的財產。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韓偉周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賀孝威
判決日期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