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14陳海軍與胡井群、江蘇禾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蘇0583民初12714號
判決日期:2021-05-18
法院:昆山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陳海軍與被告胡井群、江蘇禾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交二公局東萌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依法由審判員李志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后,審理中發現本案不宜適用簡易程序,依法轉為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陳海軍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李志輝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書記員朱曉磊
判決日期
202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