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托普邁斯懸浮科技有限公司與森海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蘇0492執保322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5-12
法院:江蘇省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請人江蘇托普邁斯懸浮科技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森海環保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作出(2021)蘇0492執保322號財產保全的裁定,凍結被申請人的銀行存款403700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解除保全申請人于2021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森海環保集團有限公司銀行存款403700元的凍結或其相應價值財產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黃冬梅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書記員孫佳琳
判決日期
2021-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