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建云與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一審行政判決書
案號:(2021)蘇0691行初184號
判決日期:2021-05-10
法院: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暫無數據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現原告湯建云以被告未履行信息公開職責為由,訴至本院,請求判令被告公開新馬躺路搬遷所依據的行政法律文件
判決結果
駁回原告湯建云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湯建云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并依據《上訴費繳納通知單》向該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人民幣50元
合議庭
審判員張燕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陸星奕
判決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