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冶金集團汽車運輸公司、鞍鋼附企建筑安裝公司二公司租賃合同糾紛執行審查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遼03執異73號
判決日期:2021-05-10
法院: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鞍山冶金集團汽車運輸公司與鞍鋼附企建筑安裝公司二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執行人鞍山冶金集團汽車運輸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請,追加第三人鞍山冶金集團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為(2021)遼03執18號案件被執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申請人稱,被執行人鞍鋼附企建筑安裝公司二公司無償付能力,鞍山冶金集團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是獨立法人單位,鞍鋼附企建筑安裝公司二公司是該公司的分支機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申請追加鞍山冶金集團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為被執行人。
本院查明,鞍鋼附屬企業公司裝卸運輸公司與鞍鋼附企建筑安裝公司二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鞍山仲裁委員會作出鞍仲調字[2020]5號調解書,因鞍鋼附企建筑安裝公司二公司逾期未履行法定義務,鞍鋼附屬企業公司裝卸運輸公司向本院申請執行,案號為(2021)遼03執18號。
另查,鞍鋼附企建筑安裝公司二公司是鞍山冶金集團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的分支機構。
另查,鞍鋼附屬企業公司裝卸運輸公司更名為鞍山冶金集團汽車運輸公司
判決結果
追加鞍山冶金集團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為(2021)遼03執18號案件的被執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合議庭
審判長周智禹
審判員王鑫
審判員張軍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書記員宋馳
判決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