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柱和與深圳市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碧桂園生活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民事一審裁定書
案號:(2021)粵1802民初1430號
判決日期:2021-05-10
法院: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劉柱和訴被告深圳市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碧桂園生活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3日立案受理。原告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鄭房橋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147元,由原告劉柱和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羅文勇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書記員李家豪
判決日期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