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坤、中核動力蘭州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甘01民終177號
判決日期:2021-05-08
法院: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黃坤因與被上訴人中核動力蘭州工程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蘭州市西固區(qū)人民法院(2020)甘0104民初218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審理過程中,黃坤于2021年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回上訴的申請,并申請撤回一審起訴
判決結果
一、撤銷蘭州市西固區(qū)人民法院(2020)甘0104民初2184號民事判決;
二、準許黃坤撤回起訴;
三、準許黃坤撤回上訴。
減半收取的一審案件受理費520.09元,保全費516.07元,由黃坤負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040.18元,減半收取520.09元,由黃坤負擔。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張秉德
審判員馮稼耘
審判員張煜楓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法官?助理楊旺益
書記員孫晴
判決日期
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