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興榮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鈦興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因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浙0522財保235號
判決日期:2021-05-08
法院:長興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浙江長興榮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浙江鈦興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糾紛一案,申請人浙江長興榮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浙江鈦興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財產4520000元。申請人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浙江鈦興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452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姚玲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孫寧
書記員江文欣
判決日期
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