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農人現代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昌業劍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執行實施類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皖01執556號
判決日期:2021-04-30
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合肥小農人現代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昌業劍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一案,合肥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20)合仲字第1080號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被執行人昌業劍未履行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合肥小農人現代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現因執行實際情況需要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
判決結果
合肥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20)合仲字第1080號裁決書指定長豐縣人民法院執行。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謝學飛
審判員夏秀群
審判員孫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馮登旺
判決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