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娜、河南省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豫1402民初8416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1-04-30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王利娜與被申請人河南省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訴訟保全申請,要求凍結被申請人河南省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3807886.72元或查封同等價值的財產。申請人王利娜已向本院提供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險單(保險單號為:PZPP20410190230000000237),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河南省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3807886.72元或查封同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張峰
審判員賀冬青
審判員黃玲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書記員曹思宇
判決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