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慶燕、成都美年體檢醫院有限公司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其他裁定書
案號:(2021)川0114財保119號
判決日期:2021-04-29
法院: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王慶燕與被申請人成都美年體檢醫院有限公司、成都新都美年上都健康體檢門診部有限公司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6日作出(2021)川0114執保24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準予凍結被申請人成都美年體檢醫院有限公司在工商銀行濱江支行營業室賬戶4402××××6939內銀行存款131707.20元;凍結被申請人成都新都美年上都健康體檢門診部有限公司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賬戶8111××××4308內銀行存款175609.60元。王慶燕于2021年4月22日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解除對被申請人成都美年體檢醫院有限公司在工商銀行濱江支行營業室賬戶4402××××6939內銀行存款131707.20元的凍結;
二、解除對被申請人成都新都美年上都健康體檢門診部有限公司在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賬戶8111××××4308內銀行存款175609.60元的凍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廖子汶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黃小利
判決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