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城建設有限公司澠池分公司與河南鑫政德園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1221民初277號
判決日期:2021-04-28
法院:河南省澠池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河南新城建設有限公司澠池分公司與被告河南鑫政德園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河南新城建設有限公司澠池分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要求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河南新城建設有限公司澠池分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8598元,減半收取4299元,由原告河南新城建設有限公司澠池分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蘇海濤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書記員李樺
判決日期
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