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政委、新泰市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19)魯0982執1790號
判決日期:2021-04-28
法院:新泰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史政委與被執行人新泰市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案依據發生法律效力的(2019)魯0982民初401號民事調解書,本案申請標的為10000元,本案在執行過程中,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限制消費令、傳票、被執行人申報財產表等法律文書。執行過程中,扣劃被執行人銀行存款10171元,其中轉為案件執行費50元,案款10121元被(2019)魯0982執1889號案件凍結并提取,本案已經執行完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08條第(一)項之規定,現予結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判決日期
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