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昊建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東營佰昆康復醫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他裁定書
案號:(2021)魯0502財保133號
判決日期:2021-04-27
法院: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中天昊建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東營佰昆康復醫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1年2月9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凍結被申請人名下的銀行存款790萬元或查封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并提供了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東營佰昆康復醫院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790萬元或查封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凍結銀行存款期限為一年,查封其他動產期限為二年,查封不動產期限為三年。
該期限屆滿前案件仍未審結的,申請人應向本院申請辦理延期手續。逾期未申請造成損失的,由申請人自行承擔責任。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申請人中天昊建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周忠華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書記員趙成城
判決日期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