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姜孟好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特別程序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6民特31號
判決日期:2021-04-25
法院: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姜孟好申請撤銷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5日立案后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稱,請求撤銷煙臺市牟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牟勞人仲案字〔2020〕第685號裁決書。事實和理由: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本案應當先裁決姜孟好與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再作出是否構成工傷的認定,再以此為依據認定存在勞動合同關系,并作出裁決,系嚴重違反法定程序,且法律法規適用錯誤。
姜孟好辯稱,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撤銷仲裁裁決的是由不成立。
經審查查明:2020年12月15日煙臺市牟平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牟勞人仲案字〔2020〕第685號裁決書,裁決:一、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支付姜孟好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3823元;二、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支付姜孟好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75125元
判決結果
駁回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的申請。
申請費400元,由申請人北京百秀京林園林綠地養護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劉光星
審判員徐承鳳
審判員衣振國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徐穎欣
判決日期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