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開電氣有限公司與克拉瑪依公元區(qū)塊鏈管理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新4003民初542號
判決日期:2021-04-25
法院:奎屯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新疆奎開電氣有限公司與被告克拉瑪依公元區(qū)塊鏈管理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日立案。原告新疆奎開電氣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新疆奎開電氣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3629元,由原告新疆奎開電氣有限公司負擔1815元,依規(guī)定退還原告新疆奎開電氣有限公司1815元
合議庭
審判長敬川
審判員楊艷霞
人民陪審員王海霞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王美懿
書記員張倩
判決日期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