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人民醫院與羅典湖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贛0702民初1108號
判決日期:2021-04-23
法院: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贛州市人民醫院與被告羅典湖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原告贛州市人民醫院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申請撤回對被告羅典湖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贛州市人民醫院撤回對被告羅典湖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71元,減半收取85.5元,由原告贛州市人民醫院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郭澎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易文珺
判決日期
202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