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升昊暖通設備有限公司與青島中集環境保護設備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4)門四商初字第0004號
判決日期:2021-04-23
法院: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南通市升昊暖通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青島中集環境保護設備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南通市升昊暖通設備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013元(已減半收取),原告未預交,本院不再收取
合議庭
代理審判員楊東旭
二〇一四年二月七日
書記員黃清清
判決日期
202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