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思縱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長沙智得儀器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湘0102民初2056號
判決日期:2021-04-22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三思縱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長沙智得儀器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深圳三思縱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向本院提出申請,申請撤回對長沙智得儀器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深圳三思縱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對長沙智得儀器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訴。
本案受理費1332元,減半收取666元,保全申請費632.94元,共計1298.94元,由深圳三思縱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李振宇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法官助理周明璇
書記員李晶
判決日期
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