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卿、呂丙立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185民申30號
判決日期:2021-04-21
法院: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劉少卿因與被申請人呂丙立、許盤英、登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本院(2020)豫0185民初412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駁回劉少卿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馬娟
審判員王真理
審判員袁二輝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書記員王宇
判決日期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