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永昌電力安裝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安丁生物(湯陰)藥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豫0523執103號
判決日期:2021-04-21
法院:河南省湯陰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執行安陽市永昌電力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與上海安丁生物(湯陰)藥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經查明上海安丁生物(湯陰)藥業有限公司有土地三處,具體位于河南省安陽市××鎮××路東側,興隆路西側,復興大道南側,不動產證號:41052301-1152,土地面積18825.89平方米;不動產證號:41052301-1329,土地面積71162平方米;不動產證號:41052301-1079,土地面積45015.77平方米。不動產四處,具體位于河南省安陽市××鎮××路東側,興隆路西側,復興大道南側,產權證號為:2015000448,建筑面積3255.63平方米;產權證號為:2015000449,建筑面積3340.97平方米;產權證號為:2015000450,建筑面積9546.92平方米;產權證號為:2015000451,建筑面積2855.62平方米
判決結果
一、查封被執行人上海安丁生物(湯陰)藥業有限公司的土地三處,具體位于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城關鎮湯陰縣扁鵲路東側,興隆路西側,復興大道南側,不動產證號:41052301-1152,土地面積18825.89平方米;不動產證號:41052301-1329,土地面積71162平方米;不動產證號:41052301-1079,土地面積45015.77平方米,查封期限為三年。
二、查封被執行人上海安丁生物(湯陰)藥業有限公司的不動產四處,具體位于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城關鎮湯陰縣扁鵲路東側,興隆路西側,復興大道南側,產權證號為:2015000448,建筑面積3255.63平方米;產權證號為:2015000449,建筑面積3340.97平方米;產權證號為:2015000450,建筑面積9546.92平方米;產權證號為:2015000451,建筑面積2855.62平方米,查封期限為三年。
需要續行查封的,應當在查封期限屆滿前日內向本院提出續行查封的書面申請;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劉現光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尚媛媛
判決日期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