樅陽縣哥特建材廠、安徽天益城市建設有限公司申請保全案件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皖1702執保2號
判決日期:2021-04-21
法院: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樅陽縣哥特建材廠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執行人銀行存款463392.27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等額價值的財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執行人銀行存款463392.27元或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等額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楊善清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書記員王文佳
判決日期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