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起點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漢鐵輛鐵路客車配件廠勞動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鄂01民終1667號
判決日期:2021-04-20
法院: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武漢起點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起點公司)、上訴人武漢鐵輛鐵路客車配件廠(以下簡稱鐵輛配件廠)與被上訴人何美麗勞動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2020)鄂0106民初425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受理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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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2020)鄂0106民初4252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武漢起點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漢鐵輛鐵路客車配件廠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20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陶歆
審判員吳建銘
審判員趙鵬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廖正國
書記員吳桐
判決日期
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