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忠武、東莞市樟木頭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梁飛柳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粵1973執1778號
判決日期:2021-04-14
法院: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本院受理的申請執行人楊忠武、梁飛柳與被執行人東莞市樟木頭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執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粵1973民初4823號民事判決書及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粵19民終7017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已向申請執行人支付相應款項,并向本院交納了執行費,(2021)粵1973執1778號案件已全部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執行完畢方式結案
合議庭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判決日期
202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