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立寬、青島高科熱力有限公司供用熱力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jiān)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2民申52號
判決日期:2021-04-09
法院: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趙立寬因與被申請人青島高科熱力有限公司供用熱力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qū)人民法院(2018)魯0212民終384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jié)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趙立寬申請再審稱,原判決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規(guī)定,申請再審
判決結(jié)果
駁回趙立寬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孫震
審判員陳召坤
審判員翟連頗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袁付娜
書記員孫嘉欣
判決日期
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