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老辛莊村建鑫吊車裝卸服務隊、二十二冶集團工業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冀0281財保14號
判決日期:2021-03-01
法院:遵化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遵化市老辛莊村建鑫吊車裝卸服務隊于2021年3月1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將被申請人二十二冶集團工業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名下價值40萬元財產(包括金融機構存款)予以查封、凍結,申請人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將被申請人二十二冶集團工業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名下價值40萬元財產(包括金融機構存款)予以查封、凍結(查封、凍結期限詳見協助執行通知書)。
案件申請費2520元,由申請人遵化市老辛莊村建鑫吊車裝卸服務隊預付。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申請保全人申請續行財產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書面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合議庭
審判員白桂敏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書記員任建宜
判決日期
202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