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成鐵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貴陽宏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黔0102民初1429號
判決日期:2021-04-06
法院: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貴州成鐵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貴陽宏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貴州成鐵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貴陽宏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1772675.24元采取凍結措施或查封、扣押價值11772675.24元的財產,并以利寶保險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貴陽宏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1772675.24元,如其銀行存款不足,則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胡雙全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譚博文
判決日期
202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