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頑寶、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民申4105號
判決日期:2021-03-23
法院: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陳頑寶因與被申請人綠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華園房產集團有限公司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浙05民終1278號民事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第六項之規定,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駁回陳頑寶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黃培良
審判員郭杭銨
審判員李良勇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姜章來
判決日期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