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力集團有限公司與深圳齊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1知民初380號
判決日期:2021-03-23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得力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齊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6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進行了審理。案件審理期間,得力集團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變更訴訟請求的申請,將第四項訴訟請求變更為“判令深圳齊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得力集團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萬元(含維權費用)”。2020年12月30日,原告得力集團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得力集團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得力集團有限公司負擔。
原告得力集團有限公司于本裁定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來本院退費
合議庭
審判長徐珺
審判員呂健
人民陪審員歐林宏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書記員毛梟倫
判決日期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