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正芬與江西省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市東西湖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設施損害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鄂0112民初5505號
判決日期:2021-04-01
法院: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田正芬訴被告江西省城建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市東西湖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武漢方正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設施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中,原告田正芬于2021年2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田正芬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2363元(系減半收取,原告田正芬已預交),退還給原告田正芬
合議庭
審判員劉亮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丁麗絲
判決日期
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