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獅供水股份有限公司與福建龍誠紡織實業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閩0581民初3925號
判決日期:2021-03-31
法院:石獅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福建省石獅供水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福建龍誠紡織實業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2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原告福建省石獅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福建省石獅供水股份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計25元,由福建省石獅供水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長蔡國勝
審判員梁秋芳
人民陪審員蔡清諾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郭鵬珍
書記員傅靜雯
判決日期
202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