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明仙與西藏天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藏民申123號
判決日期:2021-03-31
法院: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蔣明仙、西藏天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因與被申請人伍祥柏、上訴人(一審被告)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藏01民終40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案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審;
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劉海霞
審判員索朗次仁
審判員丹增羅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崔瑩瑩
書記員次央
判決日期
2021-03-31